嚴禁違規接待、借接待之機大吃大喝
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,違反接待管理規定,超標準、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,情節較重的,給予相應處分。違規接待、大吃大喝是揮霍浪費國家、集體財物的典型表現,侵害國家和集體的財務管理制度,背離我們黨艱苦奮斗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。一些單位和黨員、干部未嚴格落實有關制度,有的到其他單位開展工作不提供公函但要求對方接待;有的將同一接待對象安排到其他無相關公務活動的單位輪流接待;有的利用空白公函、虛假公函等,掩蓋超標準吃喝、無實質公務活動的公款吃喝問題等。對這些行為,即便其改頭換面、穿上“隱形衣”,都必須嚴格甄別、從嚴監督、堅決糾治。
來源:國資廉語